市场监管“大体检”云平台
松江区企业专属网页
发布日期:2021-11-17 18:36:11
2016年开始,松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始办理新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有效期为5年。至此,第一批办理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即将陆续到期,依据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,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,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,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
1、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(受理窗口提供);
2、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正、副本;
3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);
4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,需核对原件(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);
产油单位另需审查:《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委托合同》复印件,需核对原件。
受理地点:新桥镇新站路361号新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受理大厅
受理范围:主体业态:餐饮服务经营者;单位食堂
主体业态:食品经营销售者----仅限个体工商户
延续许可在许可内容不变的情况下,对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的延长。在延续申请中,经营中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,则需要办理变更手续。